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14 |
同时反映,该区的一些营利性社会医疗机构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时,区工商局以区卫生局核准的医疗机构名称不符合工商部门规定为由,拒绝为其办理工商登记,以致该区全部社会医疗机构均未能办理工商登记.高明区卫生局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核准医疗机构名称的,全区所有的社会医疗机构名称均不予冠以行政区划名.目前虽经高明区卫生局积极与高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协调,但高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仍然坚持对上述两间医疗机构予以严厉处罚. 类似的问题在禅城、南海、顺德等区也有所反映.目前我市五区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登记的做法各有不同,在南海与顺德两区,由于工商部门一律要求对前往登记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公司"为通用名核定名称,以致办理工商登记后的医疗机构均同时存在两个不同名称,此外,由于以"公司"命名医疗机构不符合卫生行政法规和工作惯例,所刻公章也不能同时符合卫生和工商两个部门规定,给医疗机构的日常运做与管理带来了许多不便. 我局早在2003年根据有关规定对全市原有非政府办医疗机构进行分类核定之后,就要求所有核定为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手续.之后陆续收到一些医疗机构关于工商部门因名称问题不予办理工商登记并影响到税务登记的反映.为此在2004年6月初,我局邀请贵局、市国税、市地税局以及各区卫生、工商、国税、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召开了一次营利性医疗机构工商、税务登记事宜的专题协调会,经过协商后税务登记问题得到解决,但工商登记问题仍有意见分歧.会后我局要求各区卫生局与各区工商局就医疗机构工商登记问题协调处理.于是便出现了目前各区做法不统一的局面. 基于以上情况,我局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
一、鉴于高明文华口腔门诊部和高明爵醒口腔门诊部曾主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但由于卫生、工商两个部门的有关规章存在差异而没有得到受理,其未办理工商登记确实情有可原,并非恶意逃避登记.因此,建议立即解封准其继续执业,并停止对其"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二、在全市范围内暂停以"无照经营"为由对这类医疗机构的查处.
三、由我局与贵局通过协商,联合发文,对各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工商登记工作进行规范和统一,并限期对全市所有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工商管理登记.
四、对我们市级卫生、工商两部门无法协调解决的一些事项,我局与贵局分别向各自上级部门请示,以求上级协调解决. 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名称规定条款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程礼才,联系
电话:83389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