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14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系统 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 为不断优化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系统各项功能,确保系统于9月份在全省范围内正式运行,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近期执法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系统使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系统专职管理员 考虑到执法工作专业性强、日常维护更新事项较多的实际,经省局领导同意,决定在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管理员的基础上,为安全生产执法系统增设专职管理员,专门负责执法系统中的执法人员信息维护、执法标准设计发布、法规标准实施更新以及执法问题反馈汇总等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省局执法系统维护管理由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负责,指定付军绍、张澎林两名同志为专职管理员.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上下对口、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派执法能力强、有责任心的执法人员,担任本级执法系统专职管理员.请于8月23日11时前,将《市县执法系统专职管理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上报省局.

二、抓紧完善执法人员基本信息 为确保系统使用管理安全,各市、县(市、区)安监局执法系统专职管理员要及时登录账户修改初始密码,密码应具有一定复杂度,各级管理员账户见《市县执法系统专职管理员账号信息表》(附件2).各市、县(市、区)执法系统专职管理员要及时登录系统,务必于8月30日前完善好本级和所属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并根据人员工作性质,为其分配相应的权限,确保执法人员能够正常使用执法系统.东营市东营区、河口区、广饶县、利津县安监局尚未激活执法系统,请4县区安监局接到通知后,立即与软件开发技术人员联系进行管理员账号分配,后期要注意维护好本机构及人员信息.

三、立即采集执法人员电子签名 为便于行政处罚实施,系统设定在现场检查方案制定、立案审批、案件调查、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处理呈批、案件延期审批、结案审批等多个内部审核审批环节,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功能.目前,该项功能已经设计完成,尚需采集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各个角色的电子签名.请各市、县(市、区)安监局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务必于8月30日前完成执法人员电子签名信息采集和上传维护工作,相关信息采集要求见《执法系统电子签名要求及操作流程》(附件3).

四、做好日常信息维护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执法系统建设工作是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执法系统必须在全省范围内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执法系统是采用信息化手段执法的重要载体,其数据容不得半点虚假.因此,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从思想上、行动上加强对执法系统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系统专职管理员要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以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日常信息维护管理工作.要加强上下沟通,提出系统使用合理化建议,不断提升系统功能.在系统使用管理中如遇到疑难问题,可及时与上级管理员或软件开发技术人员联系. 省局专职管理员:付军绍,

电话:0531-81792203;

张澎林,

电话:0531-81792213.

邮箱:[email protected]. 软件开发技术人员: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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