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4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护,加强生态廊道建设;

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地质灾害. 本项目位于峨眉山市九里镇乐九新型建材产业园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峨眉山市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中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峨眉山市SO

2、NO

2、O

3、CO、PM10年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2.5年平均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的峨眉山市为不达标区.本项目采用主要污染物粉尘采用布袋除尘等治理措施后,粉尘可达标排放,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章节估算,本项目运营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乐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乐山市地表水水质量月报(2019年2月)》水环境状况信息,乐山市各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因此,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不会改变周边地表水体的环境质量.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区域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噪声通过预测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与本底值叠加后仍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实施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 (3)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需资源为土地资源、水资源、电能资源.土地利用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峨眉山市规划要求,本项目改扩建工程在原厂区范围内进行(不新征用土地),不涉及土地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量较少,不涉及水资源利用上线. (4)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经过与《乐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乐市环发[2017]59号)对照分析,项目未被列入《乐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乐市环发[2017]59号)内.同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项目为氢氧化钙,氧化钙粉、矿粉、粉煤灰、石粉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4、选址合理性分析 (1)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车箭村2组(E103.519868,N29.501535),具体外环境关系如下: 东侧:东侧紧领东森铸造厂(铸铁工件生产,正常运营)和峨眉山华平矿业有限公司(矿产品加工,正常运营);

东侧620m处为阮河坝村,约60户,240人;

南侧:距离本项目20m为临江河;

南侧130m处为羊镇场,约80户,320人;

南侧380m处为谭河坝,约60户,240人;

西侧:西侧紧领农田;

西侧400m处为张河坝,约80户,320人;

北侧:北侧30m处为车箭村农户,约35户,120人;

东北侧:东北侧410m处为方碾村,约50户,200人. 本项目位于峨眉山市九里镇车箭村2组,距103省道3km,距峨眉山市区约11km,项目所在区域交通较便利,场地地势开阔,无不良地质作用,区域构造稳定.项目周边近距离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2)本项目实施后产污特点,重点治理措施,对周边外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粉尘主要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车间密闭等措施处理.根据工程分析章节,本项目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企业正常运行产生影响,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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