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7-14 |
一、总则 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汕头市民政局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参数和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优于或等于. 交货时限:2011年12月15日前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具体时间由采购人与中标人衔接).在交货时间内,中标人应将物资送至各区县和市直的物资储备点. 中标人承包及负责采购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提供货物、配套备品备件包装物提供、运输、装卸、负责验收、检验等相关服务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
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货物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采购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专利等一切费用. 交货时,由采购人和中标人按提供的样品进行校对验收. 质保期: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质期不低于15个月. 6.付款方式: 货物经验收合格并取得足额、合法、有效的付款凭证后,由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根据财政集中支付的规定办理申请财政支付手续,直接支付全款还供应商.(发票:客户名称直接开具采购方) 7.货物技术要求选型以采购文件为准. 8.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经营范围和卫生许可证等证照;
3) 生产厂家只能指定一家供应商做为厂家的销售代理参与本次投标,生产厂家及其委托的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现货(约500克大米1袋、食油1瓶),作为评审或送货验收 样品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基本要求 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形状、规格、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投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标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及环保要求,并提供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材料,如货物不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中标人应在每件包装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产品名称、品种号和箱号;
中标人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 小心轻放 、 请勿倒置 、 防潮 等字样和吊装标记;
中标人在货物发运前一周内将准备发运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每件包装箱的号码、毛重及对货物的装卸、储存和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人. 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系统的产品特性要求,每一包装箱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符合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提出的要求. 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 投标人报价时应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本次招标合同的货物分包给其他企业供货.
三、项目货物清单及采购需求:
1、项目货物清单及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或需求 单位 采购 数量 单价(元) 大米 1)标一大米(2011年度晚造地产杂优),按每20市斤一袋,用织塑袋包装. 2)碎米率小于15%. 3)黄米粒小于1%,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斤155385 2.6 食用油 国内生产食用调和油,采用1.8升的包装,必须符合国标QS质量认证. 瓶6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