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14 |
04.机械;
05.轻工、纺织;
06.交通、运输;
07.能源;
08.化工;
09.农业;
10.林业;
11.水利;
12.热带作物;
13.畜牧、兽医;
14.海洋、水产;
15.医疗卫生;
16.医药;
17.环境保护、自然灾害监测预报;
18.科技服务;
19.软科学;
20.自然科学类;
《序号》、《编号》由万宁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填写. 《项目名称》(中文)要准确、简明、具体,并能反映出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得超过30个汉字. 《项目名称》(英文)系指中文名称的英译文,字符不得超过200个. 《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按相应奖种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数额填写,并按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推荐部门》指组织推荐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在 可 或 否 上划 √ . 《密级》应填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批准的密级及其批准号.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 ;
号. 《学科分类》指项目所属学科按《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填写至二级学科.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指项目所属行业按国家标准( GB 4754-84)国民经济行业分13个门类填写.这13个门类是:(1)农、林、牧、渔、水利业;
(2)工业;
(3)地质普查和勘探业;
(4)建筑业;
(5)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6)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7)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
(8)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9)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
(l0)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
(11)金融、保险业;
(12)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
(13)其它行业. 《任务来源》指推荐项目是属于哪一级计划下达的任务,在相应的字母上划 √ .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
B.部委: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或中央机关团体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指以国家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
E.其它单位委托:指各种(全民、集体、中外合资等)企业委托的项目. 委托 关系应以正式合同、协议等为依据. F.中外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成果,且成果为我国可共享的项目;
G.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H.其他: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
1.非职务:指非本单位任务,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和时间所完成与本职位无关的或者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研究开发项目. 《计划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列人计划的名称和编号. 《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主要论文公开发表、通过验收、鉴定或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资料,要求按栏目内的提要简单、扼要地介绍,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
三、详细内容 《详细内容》应就万宁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规定的标题及本说明的有关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
1、《立项背景》应引用国内外有关科学技术文献,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