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7-14 |
8、报价人在阐述本议价文件要求的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时应注意:本需求书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品牌以及参照的牌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报价人在报价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等于或优于采购人技术规格的要求,且必须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说明,证明其技术规格等于或优于采购方需求.
9、报价人必须确保材料的完整性且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对于议价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设备配套的部件、配件等,报价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四、包装、验收
1、包装和运输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成交供应商负责确定包装方式;
由于不适当的包装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货物检验及验收 成交供应商所投的货物为全新(原装)产品.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和标准;
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进口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国内货物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成交供应商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的所有相关资料一并交付给采购人.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议价文件中的验收报告单及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成交供应商应在验收前提供一份验收大纲,在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采购人验收的依据.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前,成交供应商约请采购人时间,双方派出代表前往工作现场,双方进行箱外验收(但成交供应商须至少提前3天告知采购人到货的时间).箱内物品由双方在约定时间一次性共同开箱验收,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或者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成交供应商须及时补给或更换,如因此造成延期供货,采购人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
3、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要求 ①、安装调试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照议价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②、项目试运行 整个项目安装调试后,成交供应商在试运行前五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的试运行申请.试运行申请中必须包括试运行内容、时间、地点,同时附上项目完工报告.试运行期从采购人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试运行期为一个月.在试运行期若出现重大故障,试运行结果达不到要求,则由中成交供应商负责修补或拆除、重新安装等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等责任.成交供应商在完成上述修补或拆除、重新安装工作后,再次向采购人提出试运行的申请,同意后,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③、项目竣工验收 整个项目正常试运行一个月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的项目验收申请.经采购人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组织有关单位,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如果验收通不过,采购人应给出理由和修改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重新进行设计、安装,完成后采购人再组织验收,直至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交付使用期延误,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