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14 |
一、调查数据时间 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填报要求 辖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填报(附件),要注意剔除不应列入统计范围的数据. 填报单位必须对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上报的数据表由填报单位盖章确认. 附件1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8年5月1日前报送至市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医用耗材加成情况统计表 凭祥市 凭祥市凭祥市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6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凭祥市物价局价格综合股 2018年4月16日印发 医用耗材加成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年月日单位:万元 2017年度 ①医院业务总收入 ②其中: 耗材收入 ③耗材加成收入 ④耗材加成占比(%) 其中:进价在1000元以下 进价在1001-5000元 进价在5001元以上 备注 ⑤耗材 收入 ⑥耗材加成收入 ⑦耗材 收入 ⑧耗材加成收入 ⑨耗材 收入 ⑩耗材加成收入 指标说明 含耗材收入 含耗材加成收入 耗材中标价或购进价*加成率 耗材加成收入÷医院业务总收入 中标价或购进价*加成率 中标价或购进价*加成率 中标价或购进价*加成率 合计 说明:1.此表由医疗机构填报. 2."医用耗材"指医疗费用之外可单独收取费用的医用耗材. 3.按照桂价费〔2005〕291号规定:1000元以下,按顺加8%作价;
1001~5000元,按顺加5%作价;
5001元以上,按顺加3%作价. 4.表中所涉公式:(1)表中②其中:耗材收入= ⑤耗材收入(进价在1000元以下耗材收入)+ ⑦耗材收入(进价在1001-5000元的耗材收入)+ ⑨耗材收入(进价在5001元以上的耗材收入). (2)表中③耗材加成收入=⑥耗材加成收入(进价在1000元以下耗材的加成收入)+ ⑧耗材加成收入(进价在1001-5000元的耗材的加成收入)+ ⑩耗材加成收入(进价在5001元以上的耗材加成收入). (3)表中④耗材加成占比(%)= ③耗材加成收入÷①医院业务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