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14 |
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 纪律与保密事项 4.1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4.2 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资料. 5. 保证 5.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因提交的资料和数据不真实所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除非有特别规定,投标人应保证中标后不再转包或分包.若违反,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与参加本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B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设备及相关服务的要求、招投标的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等的书面说明.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因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在相关网站上公告.该澄清和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3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8.4 为了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是英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2 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公制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编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投标文件目录表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部分资料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部分资料 投标报价资料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1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1.1 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投标文件一式8份(正本1份,副本7份,其中正本密封件为一个独立包装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