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4 |
(九)我市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后,由市(区)财政部门按项目业主单位改造前的实际能耗费用核定下一年度水电费支出预算,并以此作为基准数据对项目业主单位能源节约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的节能年收益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全部由项目业主单位留存;
超过10万元以上的,多出部分按50%上缴财政,最多留存不超过50万元.项目业主单位留存的节能收益作为节能经费由项目业主单位支配,原则上用于项目后续养护等节能经费支出.合署办公的,由各单位按照建筑面积大小分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区联动.市政府提出在2014年底前具备条件的重点用能大户全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市直各单位要坚决破除 等、靠、要 思想,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会同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委,加强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促能源审计、节能诊断、技术改造和节能量评估等工作.各区、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本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既有建筑信息数据库,认真研究制定节能改造计划,合理统筹,加强监管,确保完成改造目标.
(二)突出重点,抓紧改造.市区两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合同能源管理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公共机构对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政策、关键技术和操作流程的认识.在节能改造中,要坚持突出重点、逐步展开的思路有序推进.要深入做好既有建筑用能现状的调查和统计分析,摸清底数;
要根据教、科、文、卫、体等不同系统的用能特点,确定重点改造领域并建立同一系统横向比较体系.对能耗总量大、单位面积能耗高的项目要优先安排;
对各系统内的同类型项目应尽量集中安排.
(三)加快审批,特事特办.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造深圳质量、实现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也是全市 十二五 节能规划的统一部署.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及采购部门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协作机制,将合同能源管理纳入绿色通道,整合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各级公共机构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和组织下属单位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时汇总上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合同能源管理的落实情况,对项目审批进度缓慢、组织管理混乱、工作计划推进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
(四)强化考核,全力推进.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的主管部门要全面加强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监管和考核工作.一要充分发挥第三方节能机构的作用,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技术设计、节能量审核和工程质量的监管,确保项目取得实际节能效果;
二要防止借节能改造之名,对既有建筑进行拆建、改建和扩建;
三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能耗监管体系,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单位必须实行可分项计量,便于节能量的考核和能耗监管;
四要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认真督查,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引进社会资金完成的,必须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五要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禁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除潜在节能服务公司参与项目竞争,防止恶意竞争,防止舞弊、围标、串标等违规现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委和财政委将按年度组织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开展节能改造的单位实行能源审计,并将节能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责任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内容,切实保障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