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14

(五)评定程序、评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详见第十一章内容.

(六)合同的授予及履行 6.1成交通知书 6.1.1采购人按服务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四川省盐业学校网站(www.scyx.org)上公示成交结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1.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6.1.3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期(3个自然日)期满且无异议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逾期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并按照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该成交项目的相关规定处理. 6.1.4采购人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6.2 履约保证金 6.2.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按本章前附表相关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2.2 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时全额无息退还;

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该保证金将视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部不予退还. 6.2.3 只有在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免除履约保证金条款. 6.3 签订合同 6.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双方约定地点签定采购合同.逾期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6.3.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6.3.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若发现采购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4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力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6.5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向人转让和分包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6 采购活动终止 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予以终止: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2)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6.7 履行合同 6.7.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6.7.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 质疑和投诉 7.1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和参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7.2 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且必须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书及质疑事项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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