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14

1 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原件 纸质4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 原件 纸质

4 3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 原件 纸质11

4 提交环保部门审批文件 原件 电子

2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审批时限 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 审核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无)

(一)共同审批 (无)

(二)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十

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

二、资质资格 (无) 十

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政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水务窗口 (2)网上提交:

网址:http:// http://www.xzsp.ynws.gov.cn ―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水务网络咨询 2.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受理 县水务局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 审批发证 县水务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审核情况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核准决定通知;

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

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 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 2.电话咨询 联系

电话:(0876)3058089 3.网络咨询 http://www.xzsp.ynws.gov.cn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电话和网上咨询 回复方式:当场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和网络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由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批复文件.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水务窗口 电话投诉: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3058089西畴县水务局纪检办公室(0876)7622416 西畴县委编办督检股(0876)3032451

3032301 网上投诉:http://www.xzsp.ynws.gov.cn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政务服务管理局 邮政编码:663500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水务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

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下载地址:http://www.xzsp.ynws.gov.cn 网上办事―审批部门―西畴县水务局―办事指南―表格下载获取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流程图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