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14 |
一、值班制度 1.责任主体.带班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2.值班带班.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实行24小时双人在岗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 3.来电接听.值班人员要及时、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每一个来电,电话应在响铃3声之内接听,要做到文明礼貌、准确精炼应答,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接听电话的内容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录,内容完整. 4.文电运转.对收到的文电进行登记,包括来文单位、发送人、收文时间、文件页数、文件标题及文号等内容,检苏氖欠袂完整,及时报送领导阅批,并按照领导批示、指示进行处理.文电办理实行首办负责制,并对文电的运转做好详细记录. 5.交接班.接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岗,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件要及时存档,未办理完毕的事项要办理交接手续,事项要记录清楚,确保不压不误,不推不漏.交接班时要对电话机、计算机、传真机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并完成卫生清理,保持值班室整洁干净. 6.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字迹要清晰工整.如实记录值班期间接报的事项和处理情况,要素齐全, 详略得当;
不得随意涂改、撕毁. 7.文件归档.值班时办理的文件要进行编号登记,办结后 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防遗失.涉密文件要移交本单位机 要保密处(科、员)按保密规定存储,并做好交接登记. 8.信息报告.值班人员接报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认真研判,多途径收集、汇总、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信息报送要求的,按照规定程序、规定范围报告有关领导;
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全的,要立即核实、补充后报告;
情况紧急的,边报告、边核实.对特别重大、较大级别突发事件,值班人员5分钟内未能与应报告领导取得联系可直接向上一级领导直至主要领导汇报,并同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1)报告内容.①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下一步工作建议以及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②国家、省、市副处级以上领导或客商来宣检查调研指导,承办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2)报告时限.涉及的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带班领导和一把手.如遇信息不全不细的,可先行报告,之后立即调查核实并及时报告.对突发事件及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3)信息核报.对上级部门要求核报的突发事件信息,要迅速核实、及时反馈,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书面反馈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4)关注舆情.要密切关注"敏感信息"并进行分析研判,一旦发现有可能造成突发事件隐患的要立即报告并妥善处置.对于网络上传播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核实情况,掌握事件动态,按程序及时处置,第一时间上报. 9.保密工作.值班人员办理各类公文来电、落实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及使用电话、传真、互联网计算机传递或接受有关信息,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坚决杜绝发生失泄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