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7-14 |
候考时间:考生持资身份证、有合格字样并盖有印章的笔试准考证、承诺书,在7月12日上午7:30前到候考室(地点:中共昭通市委党校教学楼202教室报到(昭通市西部永丰镇绿荫村,可乘坐12路车直达),按分组的情况对号入座.考生面试当天必须按规定报到时间报到,若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视为违纪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2.考场安排:在候考室监督员监督下,由各组考生推荐1人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抽签确定考场序号,各岗位推荐1人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抽签确定岗位顺序,按岗位先后由各岗位考生抽签确定自己的面试序号.司法岗位的考生面试时所担任的角色由考生自己抽签确定. 3.面试考题及面试顺序:在候考室监督员监督下,由面试考生推选出1人抽签确定面试考题. 4.申请回避:考生由引导传唤员按抽签顺序引导进入面试考场.进入考场后如果发现在场考官有需要回避的,向主考官或考场监督员提出回避申请.申请对象是考官的,由主考官决定是否回避;
申请对象是主考官的,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回避. 应当回避的情形包括:考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5.面试语言:考官、考生原则上讲普通话.面试过程中,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作记录,没有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考官在征得考生同意的基础上可以使用方言. 6.计分规则:面试结束后,由各考官按照每个测评要素独立评分,按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乘以权重,最后将所有测评要素得分相加,得出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2位.该考场当场次(分上午场次和下午场次)面试结束后,由场外工作人员提供考生姓名和编号,计分员按序号核对考生姓名,按规定计算出每个考生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7.面试纪律要求: ⑴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⑵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识的服装. ⑶不得在候考室、考后休息室大声喧哗,工作人员宣布离场时,方能离开,不得在附近逗留.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⑷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自己、父母及其他家属姓名、单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⑸面试时考生不能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和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考场上的任何资料. ⑹考生不准在面试考场内吸烟. 8.其他: ⑴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在整个考录过程中应始终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法院考生应立即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告,检察院考生应立即向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告. ⑵7月13日上午8:00面试合格考生在昭通市中医院(团结路)大门集合进行体检.请各位考生注意体检前两天清淡饮食、不饮酒、不吃产气多的食物,体检当天清晨不进食、不喝水,尽量保留小便,以便进行相关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