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4 |
九、鹅公、岭北中心卫生院和龙塘、岿美山卫生院(简称卫生院)药品供应商.
有关事项,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对其所供应的药品提供完整的供货手续,并对药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二、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甲方确保卫生院不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加强对卫生院药品来源渠道进行监督、检查.
三、中标的招标目录药品的最低价格执行一年.乙方必须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卫生院供应药品,不得结成价格联盟.各卫生院购药计划传乙方公司批价后,各卫生院从中按品种选择价优公司进货.
四、乙方应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品种在90%以上,个别缺项品种乙方有义务帮卫生院代购.
五、乙方应提高工作效率.自收到卫生院购药计划后,应在3日内将所购药品发送到卫生院.
六、乙方之间应公平竞争,不得以请客、送礼、给回扣等非法手段竞争.
七、货款回笼原则上为60天,到期经卫生局审核后由卫生院按规定支付.
八、为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化解风险,乙方各向甲方交风险金2万元,如无违约行为,协议到期时退还乙方.
九、以上条款如有违反,即终止协议并没收风险金.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暂定为一年. 十
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2009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