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14

三、其他建设用地 由2014年的16.79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6.79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2.41%调整到2020年的2.54%.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未发生变化.

第三节 其他土地 由2014年的917.84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846.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14年的12.42%调整到2020年的11.45%.规划期内,其他土地净减少71.60公顷.

一、水域 由2014年的440.25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440.25公顷,占其他土地比重由2014年的47.97%调整到2020年的52.02%.规划期内,水域面积未发生变化.

二、自然保留地 由2014年的477.59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405.99公顷,占其他土地比重由2014年的52.03%调整到2020年的47.98%.规划期内,自然保留地净减少71.60公顷.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见附表1)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一、耕地布局优化 坚持从维护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严格控制耕地面积减少;

充分发挥苏村镇农业生产的有利条件和产业特色,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步对现状耕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后的耕地保有量必须满足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努力实现耕地数量与质量双赢. 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不少于4872.56公顷,耕地在全镇8个村均有分布,其中面积较大的村庄主要有洪善村、陈村、溢渡村等村.

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在现有基本农田布局基础上,将高等别耕地、集中和连片耕地、已经验收合格的土地开发整理新增的优质耕地,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 绿心 、 绿带 保留的耕地调入基本农田;

将低等别、质量较差、污染严重、以及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严重的不适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核减调出.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了充分对接,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完全一致.全镇核减调出基本农田758.98公顷,主要分布在沙南村、洪善村、槐园村等村. 规划期内,全镇划定基本农田3227.54公顷,在全镇7个村有分布,其中面积较大的村庄主要有洪善村、溢渡村、陈村等村.

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苏村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面积为3301.1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4.67%,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227.54公顷,占保护红线范围的97.77%.永久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洪善村、溢渡村、陈村等村.

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

一、城镇用地布局

(一)城镇用地布局优化 根据苏村镇的特色资源、区位条件,结合大荔县 一心、两轴、一廊、四区 的城乡发展战略,科学确定功能分区,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合理用地,建立功能明确、布局合理、富有弹性的镇域和镇区的总体布局结构,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深度挖潜存量建设用地,增强建设用地空间集聚和规划管控能力.规划对苏村镇镇区功能予以强化,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商业中心,居住生活服务中心,带动城镇空间的整体化特色发展. 规划期内,全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4.12公顷以内.

(二)城镇扩展边界划定 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外,将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现状城镇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城镇扩展边界范围,沿行政界线、路、河流、山体、绿化带等有明显隔离作用的标志物为范围界线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苏村镇划定城镇扩展边界382.5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62%.扩展边界内允许建设区343.8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38.67公顷.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