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9-07-14 |
园地141.33公顷,占2.5%;
林地10.12公顷,占0.2%;
其他农用地236.72公顷,占4.2%.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609.6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6.3%;
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601.9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8.7%;
采矿地7.77公顷,占1.3%. 交通水利用地14.6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3%. 其他建设用地9.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
三、其他土地 水域104.03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6.0%;
自然保留地53.6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4.0%.
第二章 规划目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800.72公顷;
规划期内,确保4605.00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二、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09.29公顷以内;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661.44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8.08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45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2.42公顷.
三、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90.0平方米.
四、补充耕地目标 到2020年,全镇通过土地整治,完成补充耕地163.22公顷.
五、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积极加强生态建设,重点加强洛河沿岸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规划期内,完成土壤沙化综合整治330.0公顷,治理率达到90.0%以上.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 农用地 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农用地由2005年的5603.17公顷,分别调整到5487.40公顷和5556.47公顷;
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87.6%分别调整到85.8%和86.9%.规划期间农用地净减少46.70公顷.
一、耕地 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耕地由2005年的5215.00公顷,分别调整到5099.23公顷和5300.72公顷;
占全镇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93.1%分别调整到92.9%和95.4%.规划期间耕地净增加85.72公顷.规划期间耕地主要布局在羌东、羌西、新桥、布头、刘村、白村、梁家、明水、户军、寺前、焦家、太丰等村. 结合土地整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耕地生产能力,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09.95公顷,因建设占用、灾毁及其他等使耕地减少8.46公顷,净增加201.49公顷,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4800.72公顷. 规划期内全镇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606.53公顷,其中耕地4555.86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的98.9%;
园地50.67公顷,占1.1%.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寺前、明水、焦家、太丰、姚寨、石碑、羌西、白村范围内.(全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详见附表2)
二、园地 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园地由2005年的141.33公顷,分别调整到141.33和93.09公顷;
占全镇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5%分别调整到2.6%和1.7%.规划期间园地净减少48.24公顷,主要布局在羌东、太丰、小寨等村. 规划期间,以加快优质红枣、梨基地建设为主,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及时淘汰品种老化、树龄期长、产量低园地,通过科学管理,调整品种结构,提升品质,提高单产,发展优质枣园,建立优质果产品基地.
三、林地 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林地由2005年的10.12公顷,分别调整到10.12和10.10公顷;
占全镇农用地面积的比重保持0.2%不变.规划期间林地净减少0.02公顷.主要布局在明水、户军、白村. 规划期内,结合大荔县生态保护规划,因地制宜发展林农间作,重点加强洛河沿岸、交通主干线和渠道两侧的绿化工程,建立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绿色生态、经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