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15 |
09 时30 分. 4.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 月13 日09 时30 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3开标时间:2016年10 月13 日09 时30 分.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五楼大厅第
2 投标受理区. 4.5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第6开标室. 招标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文教卫生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910室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 帐号:
532 130
100 100
006 573 联系人:于景宇、唐孝康
电话:0411-83612745 传真:0411-83612760(自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 招标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文教卫生局
3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910室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 帐号:
532 130
100 100
006 573 联系人:于景宇、唐孝康
电话:0411-83612745 传真:0411-83612760(自动)
4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一致.
5 1.工期:15个日历日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说明:投标报价总额应与工程项目总价表总额一致,投标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投标标价中.
6 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期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15)日前书面文件提出.
7 投标货币:人民币.
8 1.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 2)结算款: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70%的工程价款,结算经审核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5%. 3)质量保证金:审定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成验收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 2.开标现场需携带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保证金已缴纳收据;
4)企业有效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含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三项内容原件) 注:以上未提供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9000元.
10 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电汇 (2)支票 (3)汇票 (4)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或(5)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如递交支票请于2016年09月30 日下午16:00前到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910室)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1:
30、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
帐号:532
130 100
100 006
573 (支票、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11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1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