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15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1.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我市全日制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正式在籍学生;
2.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对象为我市全日制中等学校(包括五年制高职院校、师范学校以及普通中等民工子女学校)的
二、三年级正式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省、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方面条件: 1.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综合素质评价(初中为操行等第)达到优良等第(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达到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都在B级等第以上);
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者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可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3.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应从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从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现任学生会、团委(总支、支部)、班委会干部或学生社团负责人;
两年内曾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不再同级别参评.
三、推荐程序 第一步:由各班级学生推荐(投票推荐由班长负责,班主任列席并签字);
第二步:任课老师和年级组对各班推荐名单进行评议(由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召集);
第三步:由德育处(或学生处、教导处)负责全校张榜公示征集意见(五天以上);
第四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召集,分管领导、德育和团队干部、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等参加)审核并确定名单.
四、上报材料 学校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材料应包括: 1.张榜公示的小样、起止时间、地点位置、公示方式以及记录有关意见的原件;
2.由校长签字的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复印件;
3.被推荐学生的推荐表纸质稿(见附件
3、4,须有班长、班主任及校长签字);
4.各类上报表(附件
5、6)的纸质稿和电子稿.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18日(周四)前将各类上报表汇总后,加盖公章后制成PDF格式稿发送到市局德育处(同时发word版)邮箱[email protected],名称为 某某市(区)三好生名单 .
五、其他 1.参照上级指标分配办法,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均按照各地在校生数等相关因素下达(见附件
1、2),各地要在严格评选标准的前提下,兼顾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学校,要重视在民族中学、内地西藏班和新疆班中推荐学生.学校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推荐出最优秀的学生.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各类别的分配名额不得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