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5

11 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 不属于木炭项目. 不属于

12 石棉制品项目. 不属于石棉制品项目. 不属于

13 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 不属于光气及光气化产品项目. 不属于

14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不属于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不属于

15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排放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项目不排放高盐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 不属于

16 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项目不涉及重金属. 不属于

17 新建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 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 不属于

18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新建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项目不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量. 不属于 由上表可见,拟建项目不在《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2017]34号)范围内,可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

三、项目选址和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分析

1、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平原县三唐乡崔家庙村,具体选址合理性分析如下.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分析 结论 土地利用符合性 厂址位于德州市平原县三唐乡崔家庙村,根据三唐乡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附图3),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平原县三唐乡土地利用规划. 供水、供电、排水 项目用水来自平原县市政供水管网,供电设施齐全.拟建项目生产用水环节主要为喷淋用水和洗车用水,喷淋用水全部蒸发或进入产品,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交通运输 拟建项目东侧为省道101,交通便利. 外界环境对项目影响 拟建项目周围主要为道路和其他公司厂房,周围企业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较小;

拟建项目属于建筑用石加工行业,对外界环境要求不高.因此,周围环境对项目影响不大. 项目对外界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喂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引入一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物料输送环节传送带全封闭,设置水喷淋设施;

车间地面硬化,全封闭,生产区、成品区和原料区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

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辆用篷布覆盖等措施,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拟建项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安装减振衬垫,采用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能实现厂界达标排放;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拟建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成品送往成品库,沉淀池沉渣晾干后送往成品库;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资源化、合理化、无害化处理;

拟建项目排放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 项目周围2km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 环境敏感点 拟建项目排放污染物采取合理治理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三唐乡中心小学距离65m,对周围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 通过以上分析,拟建项目选址比较合理.

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将现有一座800 m2原料库改扩建成一座6400 m2综合生产车间,根据功能需求综合生产车间划分成生产区(建筑面积1400m2)、仓库区(建筑面积5000m2).拟建项目综合生产车间中心坐标为东经116.410度,北纬37.206度.厂区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 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整个车间功能布局紧凑、归类布局,便于连贯生产和原料输送. 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防爆、运输、卫生等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平面布置比较合理. 与拟建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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