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9-07-15
交办号 举报内容调查情况处理情况下一步措施 第二十九批49号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门头为 黄焖鸡米饭、沙县小吃 注册名为南京鑫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江宁区秣陵街道53号珑湾花园09幢108室,从事餐饮服务;

门头为 兰州拉面 位于江宁区秣陵街道53号珑湾花园09幢109室,从事餐饮服务.

(二)前期投诉及处理情况 前期珑湾花园小区居民集体反映9栋楼下门面房开设餐饮,经检查发现,该处门面房不具备从事餐饮条件,未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江宁区环保局已立案实施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执行当中.

(三)调查过程

1、前期,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单后,2017年9月8日,由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牵头,联合江宁开发区综治办、江宁开发区环保局、江宁区市场监管局秣陵分局、秣陵街道综治办、秣陵街道环保所、江宁区环保局等部门,对两户餐饮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1)门头为 兰州拉面 的餐饮店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门头为 黄焖鸡米饭、沙县小吃 的餐饮店已于2017年4月11日取得营业执照,名称为 南京鑫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2、由于门面房已出售、装修投入较大等因素,两家餐饮店不配合执法.各相关部门对2家餐饮店经营户进行劝导无果后,为避免矛盾激化,现场未采取强制措施,责令限期三日内自行拆除门头,并停止经营.同时,协调开发商与经营户进行协商解决.

3、因两家餐饮店一直未能配合自行拆除门头和停业,9月17日,江宁开发区综治办已对其喷涂的门头进行拆除.其后,相关执法部门在完善相应手续后,已采取了封堵经营户门面等方式阻止其继续营业.

(四)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自9月20日至今,开发商提出的经济补偿协议仍未得到两家餐饮店的认可,两家餐饮店对开发商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的停业赔偿评估有异议,提出自行委托评估机构对其停业损失进行评估.期间,餐饮店存在阻挠执法(召集20多人)强行恢复营业的行为.

(五)调查结论 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南京彩易捷标签印刷有限公司位于江宁区科宁路777号,租用南京汉德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厂房一层部分, 建筑面积约为580平方米,计划年产2亿枚不干胶标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环评报告表编制,尚未通过环评审批,未投入生产.

(二)调查过程 2017年9月13日,江宁高新园区管委会会同江宁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联合开展现场检查.

(三)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计划生产工艺中无废水排放,只存在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科学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公司计划生产工艺中采用环保UV型油墨,因尚未投产,目前无工艺废气产生.但该公司存在环评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

(四)调查结论 因该公司尚未投入生产,举报人反映的违规排放污水、气味扰民情况不属实.

1、针对 兰州拉面 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的行为,已由江宁区市场管理局秣陵分局对其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立即停业;

并由江宁开发区综治办依法对其经营场所的油烟排放管道和门头店招进行拆除.

2、针对南京鑫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的行为,已由江宁区市场管理局秣陵分局对其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立即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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