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9-07-15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3?4 闪燃引发高坠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3月4日9时15分,武汉科迪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120米砼砖砌烟囱防腐工程(以下简称烟囱防腐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闪燃引发高坠事故,造成6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林少春、副省长袁宝成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安全监管局黄晗局长立即指示,并指派周永庆副局长带队赶赴事故现场,督促、指导我市做好事故处置和家属安抚等相关工作.在京参加全国 两会 的市委书记郭元强、时任市长郑人豪均作出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全监管局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市委副书记赵建国,市委常委吴轼,市政府副市长史明锋、芦晓凤等率安监、公安部门和高栏港区管委会等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处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有关规定,3月4日下午,珠海市政府成立了芦晓凤副市长任组长,市安监、公安(消防)、环保、住规建、人社、工会、监察等部门及高栏港经济区派人参加的 3?4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 事故调查组 ),负责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并成立由国家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陈思凝高级工程师任组长,消防、质监、建筑、环保、防腐、化工等方面的专家任组员的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的原则,开展了事故现场勘查、现场试验、设备残骸检测、调取视频监控录像、查阅相关技术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召开专家论证会等调查工作,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场所及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120米烟囱基本情况 该烟囱为单筒烟囱(为高耸构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高120米,顶部内径3.62米,底部内径8.26米,为两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排烟.该烟囱在距离地面4米处设置了积灰平台,积灰平台处内径约8.26米,东南向与循环流化床锅炉烟道相连.因防腐工程施工需要,在烟囱距底部4米处开有施工进料口(1.50米x1.35米),烟道入口为0.6米x0.7米. 烟囱于2006年9月与全部基建项目同步完成并正式投产,住规建部门已进行建设规划、建设工程许可和验收.2006年12月11日,厂区工程(包括烟囱)经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验收合格.2005年2月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查该项目(包括烟囱)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意建设;

2007年9月29日,对该项目出具验收意见.

(二)120米烟囱防腐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招标情况:2015年4月,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根据国家节能减排要求,对该公司自备供热锅炉进行烟气脱硫脱硝改造,脱硫烟气腐蚀性强,对烟囱产生腐蚀,影响结构稳定,需对烟囱进行防腐施工处理.为此,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通过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对120米烟囱防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合同签订情况:2015年6月,武汉科迪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冒用江苏天星高空建安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名义承接了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120米烟囱防腐工程.与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120米砼砖砌烟囱防腐技术协议》、《安全合约》,约定工程质量保证期为2015年6月到2017年6月,工程造价为182万元.工程内容:经双方确认采取拆除原烟囱内衬的耐酸砖的方案施工,烟囱内衬防腐材料及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以双方签字确认的《120米砼砖砌烟囱防腐技术协议》为准. 3.施工情况:2015年7月、2016年1月、2017年2月,武汉科迪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安排人员分别进行了3次防腐工程施工. (1)2015年7月,武汉科迪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转包给盐城恒达高空公司实施了第一次施工.施工工序为:①拆除原烟囱及烟道内衬耐酸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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