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15 |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谈判项目技术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4、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
三、
四、五篇全部内容.
三、谈判要求
1、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 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1.2 联合体 1.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谈判. 1.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2.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与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 1.2.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供应商以联合体参与谈判的,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应提供
第一篇
三、谈判资格 的所有证明文件,非主办方(非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 (包括 失信被执行人 及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及 行政处罚 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 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