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15 |
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壹万壹仟元整;
B分标:叁仟元整;
C分标:肆仟元整;
D分标:壹万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于2016年月日上午9时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623661021638,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月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月日上午9时正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开标. 十
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
二、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十
三、业务咨询:
1、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陈丽旗;
联系
电话:0771-5887233 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32号/邮编:530000
2、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柠、刘健;
联系
电话:0771-
2618118、
2611889、2611898 传真:0771-2621868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A座/邮编:530012 十
四、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
电话:0771-5331810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邮编:53001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月日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请以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规定为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5、招标文件中标注 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或指标、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投标人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7、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含有此类产品时,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现行政府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