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此批复意见有效期为五年,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安全与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向我厅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接到此审批意见后10日内,将本审批意见及报告表送威海市环保局和荣成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经办人:张永强 (单位盖章)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