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15
乌拉特前旗新港油气销售 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乌环表[2019]18号 乌拉特前旗新港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乌拉特前旗新港油气销售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 该项目拟建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桦背路东白彦花大街北,地理坐标为40°44'24.77"北,108°37'32.61"东.本项目设计加油能力为汽油4000t/a、柴油1000t/a;

CNG加气能力30万m3/a. 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与运行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时应将表土层集中堆放并进行临时防护.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施工屏障,粉状物料进行苫盖;

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和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苫盖.施工场地建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固废运送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

2、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加油站油气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要求.

3、采取有效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厂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控.

5、生活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6、油罐底沉积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部门定期更换不落地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7、冬季取暖由城镇集中供热提供.

8、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9、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10、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由乌拉特前旗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乌拉特前旗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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