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9-07-15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主体验收和 第五批海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审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休闲农业主管部门: 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7〕122号)和《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海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琼农办〔2018〕58号)要求,我厅拟于12月中旬对2017年61家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进行验收认定,验收合格者将正式命名为海南共享农庄,同时对申报的第五批海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企业(含到期复评)进行评审,两项工作合并进行.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分工 第一组: 组长:省农业农村厅休闲农业处主要负责人(成员5名) 负责海口、定安、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保亭、五指山、琼中等市县.(联系人:谭勇,省农业农村厅休闲农业处主任科员,联系电话13976121731) 第二组: 组长:省农业农村厅休闲农业处负责人(成员5名) 考核三亚、乐东、东方、昌江、白沙、儋州、临高、澄迈、屯昌等市县. (联系人:吴万楷,省农业农村厅休闲农业处副处长;

联系

电话:13907518024)

二、验收时间 2018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验收方式及内容 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汇报、验收打分方式开展.主要从区位条件、基础设施,资源特色、产业基础,休闲产品,服务设施,经营主体、经营管理,农户参与、农民受益,融资机制、发展潜力,业主理念、运营模式,示范带动等方面进行评审.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于11月30日前将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试点企业申请认定书报送我厅休闲农业处;

不申请者不予验收,自动延期试点一年(验收不合格者同),之后仍未获得合格认定者将被取消试点资格.

(二)验收期间,市县休闲农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市县共享农庄申请认定企业和申报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含到期复评)企业,做好迎验准备工作.为避免重复工作,对示范点复评对象,市县评为不合格者以及近两年已经被评为共享农庄试点企业的免予现场评审.

(三)验收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 附件:各市县待验收企业名单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各市县待验收企业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申报主体共享农庄创建 新报示范点 复评示范点 备考 总计107

61 17

41 海口市

14 海口市秀英区

1 冯塘绿园共享农庄 海口天堡嘉圆实业有限公司

1 2 海口誉城9号休闲农庄 海口誉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 3 西海岸1号农庄 海口长德美新综合种养专业合作社

1 4 中国.冯塘美丽乡村休闲农业生态文化园 海口天堡嘉圆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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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国开演丰市民共享农庄 海南嘉翔体育休闲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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