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15 |
01 邗江区司法局 邗上司法所 社工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02 邗江区司法局 双桥司法所 社工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03 邗江区司法局 新盛司法所 社工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04 邗江区司法局 竹西司法所 社工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05 邗江区司法局 甘泉司法所 社工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06 邗江区司法局 公道司法所 社工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07 邗江区司法局 方巷司法所 社工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08 邗江区司法局 杨寿司法所 社工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09 邗江区司法局 西湖司法所 社工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10 邗江区司法局 槐泗司法所 社工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的工作.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是指由政府或政府委托司法行政机关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区矫正领域直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全日制专门工作人员.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专职社工队伍,司法所具体管理、组织专职社工开展日常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承担的职责有: 1.协助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运用社会工作者理念和方法开展矫正教育工作;
2.参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公益劳动和技能训练;
3.掌握和记载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表象,为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司法奖惩及期满鉴定提供基本依据;
4.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心理、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5.完成社区矫正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热爱本职岗位,服从单位管理,能够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记录;
3.能够积极履行职责,遵守司法部制定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规定;
4.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