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15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15时0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15时00分 十
一、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 十
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22日止. 十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卢小姐 联系
电话:0760-8981735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先生 联系
电话:0760-87666633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 务中心二楼E区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
电话:0760-89817357 传真:0760-89817367 邮编:528400
(三)采购人: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横栏分局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政府大院 联系人:曾国栋 联系
电话:0760-87666633 传真:0760-87666633 邮编:528478
(四)财政部门:中山市财政局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63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
电话:0760-88266155 附件:
1、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2、横栏镇公交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体系表、横栏镇镇内公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5日 地图指引: 中心路线图: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总则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的情况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用户需求书中打 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作为评分依据,但不作为实质性条款. 3.用户需求书中打 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响应无效. 4.供应商须承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须承诺: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7.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招谈判件不合理的地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8.根据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要求,建议供应商双面打印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采购服务原因)概述:我镇作为全市公交运营改革试点,现开通我镇公交1号线. 2.项目服务要求简述: ①本线路运营机制为:政府购买服务,成交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②本线路采用14台纯电动公交车运营,车辆需符合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车辆按行业管理要求配置IC卡刷卡设备、安全应急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运营服务设施设备),车辆及按要求配置的设施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购置并负责维修保养,合同期满车辆归成交供应商所有;
③本线路首末站设施、沿线简易站牌设施、充电设施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建设,车辆停保场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址建设和管理,合同期满后,首末站设施、沿线简易站牌设施归政府所有,充电设施归成交供应商所有;
成交供应商可使用现有公交候车亭、站牌设施,有意向建设沿线公交候车亭并投放广告的,须符合市、镇相关管理规定,广告收益分成等事宜可另行商议. ④本线路司机和管理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招聘、定期培训和日常管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按月发放薪酬和保障基本福利;
⑤成交供应商作为本线路的运营主体,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按合同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为员工、车辆、乘客购买相应保险,及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