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15 |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情况 事故造成2人受伤. 庞土坤,康池电焊作业队队员,男,汉族,1985年2月2日出生,住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新发路188号,身份证号码440804198502020536.其在本次事故中全身烧伤面积达93%,目前仍在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继续治疗. 庞日超,康池电焊作业队队员,男,汉族,1990年9月7日出生,住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林胡村34号,身份证号码440804199009070534.其在本次事故中全身烧伤面积达85%,经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已于2016年1月15日基本治愈出院.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至2016年2月16日止,伤者庞土坤、庞日超俩人医疗费共约150万元,预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75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康池电焊作业队队员庞日超、庞土坤,违反电焊工操作规程,持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在档主梁观凤预先告知不锈钢罐内装有燃料油(俗称炒菜油)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距离不锈钢罐约0.4米的上方进行焊割作业.由于焊割作业引起罐内温度急剧升高,导致罐内油气爆炸燃烧.这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观凤大排档违规将铁架屋焊接工程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没有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忽视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这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2)康池电焊作业队没有相应的资质违规承揽观凤大排档铁架屋焊接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缺位,没有安排专人监视动火作业现场,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行为.这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二.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认定,观凤大排档 10?17 油罐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的认定
1、康池电焊作业队负责人庞康池,没有相应的资质违规承揽观凤大排档铁架屋焊接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缺位,没有安排专人监视动火作业现场,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行为.康池电焊作业队队员庞日超、庞土坤,违反电焊工操作规程,持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在档主梁观凤预先告知不锈钢罐内装有燃料油(俗称炒菜油)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距离不锈钢罐约0.4米的上方进行焊割作业,导致罐内温度急剧升高,引发罐内油气爆炸燃烧.庞康池、庞日超、庞土坤对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
2、观凤大排档负责人梁观凤,违规将铁架屋焊接工程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没有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忽视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追加厨房及杂物房外墙与铁皮屋顶之间空隙地方的铁皮封盖工程,虽与油罐的爆炸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由于原先约定的工程还没有结算,康池电焊作业队在是否继续承接追加工程的选择上处于被动地位.梁观凤对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