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15 |
一、采购编号:SDGP371002201802000026
二、项目名称:城市书房综合管理系统,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
三、报价须知:
1、本次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威海市询价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报价供应商必须从招标公司处登记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一经售出则概不退还),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报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认真、仔细、如实地填报.如因报价供应商工作不认真,或者对所报产品不了解等原因,将本来不能满足要求的产品,填报成能满足要求而成交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价保证金: (1)本次采购的报价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 (2)报价保证金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公司指定帐户,不接收现金形式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汇款请注明 城市书房综合管理系统保证金 字样. 招标公司账户: 开户名称:山东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荣成支行 银行帐号:37001706608050154211 联系人:蔡雨岑
电话:0631-5188996 供应商报价前需全额交纳.未成交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如数无息返还;
成交的供应商,应缴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四舍五入保留至仟元,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结清),履约保证金于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收到合格的《威海市环翠区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后由山东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如数无息返还.
5、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报价供应商的以下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1) 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除外);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 所报产品属政府采购 强制节能 政策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报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范围内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6)采购项目报价表中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以上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6、响应文件应在相关处盖章、签字,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响应文件不全、相关处无盖章或无签字的,报价无效.
7、报价供应商所提报的产品必须为原厂产品,否则该采购项目报价无效.其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达到生产厂家的规定及报价表中的要求.
8、报价供应商应对本次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报价无效.每个产品仅限报一种品牌的一种型号的产品,多报品牌及型号、只写品牌不写型号或只写型号不写品牌的,报价均无效.所报产品要使用品牌全称表述完整.对基本技术规格的表述,必须采用生产厂家的全部标识或是采用国际、国家及行业通用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