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15 |
一、 [合同标的]
1、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二、[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商品若以乙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三、[交付定金时间]: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柒 日内须付合同总额_ 万千_百 拾元角分(元的30%,给乙方作为定金,即__ 万千___ 百拾元角分(元;
否则交货期顺延.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双方签字盖章且定金到账后
30 天内发货,货物发到甲方指定的仓库.
五、[交货及验收]
1、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广州市番禺区大北路130号;
乙方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2、甲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的24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
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24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由甲方负责出具收货验收凭证.
六、[退、换货]
1、因季节变化、新品上市等其他原因需要更换商品的,乙方向甲方发出退换货书面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
3 天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
7 天内负责更换或者退回所更换商品.逾期不答复或处理者,视为甲方对商品无异议并不再退换.
2、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有权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下列情形下,乙方有权拒绝退货: (1)甲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
(2)甲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等事由的.
七、[对帐]
1、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收到货物3天内对账;
2、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甲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账单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
3、对帐日前
2 天,乙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甲方提供《商品对账单》,甲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八、[结算] 甲方以下列方式给乙方结算货款:银行转账 乙方开户行: 户名:账号: 双方确认货到验收合格后14天内结清余款70%.
九、[合同的解除]
1、在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
6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达成一致,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