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5 |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7日(4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88871030(济南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25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大型铝型材构件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高新区 济南天辰铝机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格林检测有限公司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现有职工60人)日常生活,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经高新区水质净化一厂处理,最终排入小清河. 监测期间,项目化粪池出口5项监测指标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pH7.22~7.
61、167mg/L、45.2mg/L、6.01mg/L、84mg/L.《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注:原执行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已作废.)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数控定梁龙门镗铣床、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生产设备运转.该项目合理布置各类噪声源,并采取消音、隔音、减震等措施. 监测期间,该项目昼间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噪声值在51.4-54.0dB(A)之间,夜间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噪声值在47.5-49.6dB(A)之间,该项目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和南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排放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下脚料、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原材料包装. 下脚料和原材料包装外售废品回收单位,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及废切削液.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废机油属于"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切削液属于"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中"900-006-09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已做危废标识、分类标识、防渗处理等,已委托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和济南市鑫源物资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