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15 |
四、陕西省城镇燃气 十三五 发展目标 4.4积极推进天然气汽车用气市场的发展,在 十三五 期间,全省将规划建设天然气加气站75座(其中CNG加气站规划建设25座,LNG加气站规划建设50座),以满足发展期间天然气汽车用气市场的需求. 本项目在蓝田东服务区南区新建LNG加气站1座,建成后将满足部分过路LNG车辆的加气需求.则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陕西省城镇燃气发展 十三五 规划》中的规划要求.同时本项目取得蓝田县燃气管理办公室《关于新建沪陕高速蓝天东服务区(南、北区)LNG加气站的批复》(蓝燃发[2019]16号),具体见附件,符合蓝田县燃气规划. ⑷ 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总则第四条中规定: VOCs 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
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 VOCs 的替代产品或低 VOCs 含量的产品. 本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设有BOG回收利用系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BOG进行冷凝回收利用,回收利用率为80%,未能冷凝回收的BOG通过放散管高空放散,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⑸ 与《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 《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十一)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本项目在蓝田东服务区南区新建LNG加气站1座,属于机动车燃气零售.LNG即液化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中的相关要求. (6) 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表1 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表 三线一单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按照 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的基本要求,实施严格管控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蓝田东服务区南区,项目所在区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按照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 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的原则,科学评估环境质量改善潜力,衔接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管控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要求 根据本环评收集环境质量报告,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本项目LNG储罐设置BOG冷凝回收装置,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服务区收集和处理设备处理,回用于服务区绿化洒水.因此,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超出环境质量底线,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恶化.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按照自然资源资产 只能增值、不能贬值 的原则,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参考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结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出的分区域分阶段的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等上线管控要求 本项目为LNG加气站,天然气属于国家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本项目不属于生产类项目.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资源开发利用等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情形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蓝田县不在该清单范围内. 符合 (7)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蓝田东服务区南区,途径站前的重卡车流量大.建成后主要服务对象为途经沪陕高速的重卡车辆、货运车辆和城际大客车,则项目的建设符合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