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15 |
一、部门职责 根据《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迁安市发展改革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河北省、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拟订并组织实施园区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园区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的建议;
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拟订和执行市与园区与企业的相关方针、政策.
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辖区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
负责信息反馈、接待、会议活动组织、后勤等工作;
负责文件收发、文书档案及印章管理工作;
负责宣传、统战、群团和武装工作;
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决算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等财政方面的工作;
负责审计、民政、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辖区地名申报及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城市发展建设规划的编制、报批、调整、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颁发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工作;
负责建设项目登记、招投标及造价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颁发等工作;
负责道路、通讯、排水、热力、天然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负责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负责建筑市场稽查、建筑节能改造、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队伍管理工作. 负责对开发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对开发区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对开发区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
负责协助督促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负责受理开发区直接管理的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不服处分的申诉工作;
负责对开发区内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
负责对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一大 事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协助党工委、管委会加强对有关部门派驻(派出)机构和入区企业人员的廉洁教育工作;
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 负责编制辖区招商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及开发区信息平台建设管理;
负责国内外客商的日常接待和项目洽谈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各项重大招商活动;
负责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对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
负责外来投资项目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查、落实工作;
负责省下放特定区域审批权相关事项的审批.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高新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负责引进高端管理和技术人才;
负责高新技术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搞好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增强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