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学院根据人员所聘岗位的等级、学术岗人员所承担的工作情况和职员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确定预发的额度(分基本工作奖、职员岗考核奖及学术岗考核奖三列),预发额度允许在10月份调整一次(需要调整的请在9月底前做好调整工作).请不要超额发放,避免在年终结算时出现倒扣的情况.请各学院在5月23日下班前将预发表(纸质稿、电子稿)交人事处综合科(行政楼335)审核. 人事处 2016-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