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15 |
(三)材料整理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学生信息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学生信息网电子信息无法查验的,需提供更改学历认证材料;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表原件和照片(一寸一张)等材料.如需提供材料复印件的(统一用A4复印纸),由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签字和加盖认定机构公章. 2.申请人按上述材料所列顺序整理.每人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需提供现场确认点审核的原件材料另行装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资格类别及任教学科、申请人、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机构验证后即退回. 3.各认定机构将上述材料按档案袋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其申请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我局认定. 4.上述材料可作为行政审批服务案卷,其中,生成有证书号码的申请表(一式两份)统一由认定机构网上下载打印和加盖认定机构公章,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学习,优化服务质量.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新的变化,各认定机构务必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通知》(教资字〔2019〕5号)《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9〕1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认定工作中,要统筹协调本部门认定工作,加强新政策、新规定的学习和掌握,提高政策水平、法制观念、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提倡人性化服务,优化流程、简便手续,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严格认定程序,按时颁发证书.各认定机构按规定在春季、秋季各认定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满足各类申请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需求.认定计划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各认定机构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之前,要积极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通过当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各认定机构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落实公示制度,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 作的通知》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19〕10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2013〕9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