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15 |
三、本项目外排废气中SO2和NOX的总量分别控制在0.085吨/年和0.434吨/年以内,具体总量控制指标由于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统一调整、核拨;
本项目废水和固废不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并经我局审批(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沙口镇政府,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2019年7月10日印发
六、项目今后因区域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要求或污染投诉等原因须整顿或搬迁时须服从有关部门处理.本批复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批复仅对项目建设的环保要求作出规定,你公司需要依法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确保依法依规进行建设.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