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15 |
五、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等额进行,对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从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等额递补.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对拟批准聘用的人员,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由区广播电视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占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它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由张店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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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9991 监督
电话:0533-2869551 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