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7-15 |
为此,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捐赠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甲方自愿向丙方无偿捐赠人民币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圆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丙方指定账户. 收款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账号:
038201040007536 收款人: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第二条 甲方的捐赠资金指定用于资助乙方全日制本科家庭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受助资格仅限当年度有效.丙方在收到甲方捐赠资金后,应当对所接收的捐赠资金进行登记造册,做好相关的记录. 第三条 丙方收到甲方捐赠资金后,应向甲方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的捐赠票据. 第四条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开展的与所捐赠项目有关的社会公益活动,并可以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监督与评估.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向甲方提供受助学生名单及受助学生账户信息.在和本项目相关的出版物或宣传中,乙方有指明甲方对该项目提供了资助的宣传义务. 第六条 丙方将对捐赠资金专款专用,依照本协议进行专项管理,该助学金款项主要用于学生的生活补助,乙方及丙方不得擅自挪作他用,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签订有关变更该协议.甲方将抽查和审计受助学生领取助学金的情况并有权向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及丙方滥用捐赠财产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改正. 第七条 甲方专项资金使用程序为:
1、由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陈孝平助学金申请书》,并提供有关经济情况证明;
请申请人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8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甲方,电子材料发至[email protected],甲方项目受理部接到申请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2、申请材料交由甲方进行审核,各项材料符合甲方资助要求后,由甲方基金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将评审结果报甲方基金会理事会审批,最后由甲方确定受助名单,甲方即可拨款.
3、受助学生收到助学金后,需在《受助学生收款确认表》上签字认可,《受助学生收款确认表》由乙方及丙方盖章后,于2018年11月30日前统一寄至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 第八条 将《陈孝平助学金申请书》及《受助学生收款确认表》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按照约定条款执行本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协议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 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武汉大学 代表人: 签订日期: 丙方: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代表人: 签订日期: 附件:陈孝平助学金申请书 编号: 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 陈孝平助学金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学校(加公章) 年月日本人 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大学 学院 系班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人均年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情况及个人学习状况: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年月日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审核意见: (公章)年月日填写要求:需申请人亲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