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15 |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和注明日期. 2.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 3.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多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7.《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8.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9.服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0.内部管理制度、内部审核程序资料(格式自拟);
11.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案(格式自拟);
12.拟投入人员表(格式见附件);
13.本工程控制价编制精度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14.项目服务期限承诺(格式见附件);
15.业绩汇总表(后附证明资料)(格式见附件);
16. 第四部分 评分标准 中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格式自拟);
17.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或说明(格式自拟).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须按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的有关格式 的 投标函 、 开标一览表 、 报价明细表 、 投标声明书 的格式和内容完整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2.投标报价应该是唯一的.投标人若有投标声明,应载明在 开标一览表 中,供开标时唱出,未经唱出的声明在评标时不作考虑. 3.开标后以及在评标中或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投标价格.若投标人在中标以后做出任何改变投标价格的决定,将被视作撤标而失去中标资格.
七、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编写 1.投标文件须按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的有关格式 提供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写、签署和加盖公章,不符合的有可能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清单及具体要求 时,应对招标文件的各章节做出明确而完整的响应性叙述: 3.投标文件应该打印,字迹清楚、印章明晰,无涂改和增删.在投标之前如发现有错漏必需修改,在涂改或增删之处必须旁注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有投标人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 4.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应盖有公章并标有 正本 字样. 副本 可以为 正本 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为无效投标.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投标人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