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15 |
313000
电话: 0572-2928305 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际贸易大厦9楼联系人:顾巍巍 邮编:313000
电话:0572-2275856 传真: 0572-227585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019年1月4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一企业
1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07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水利局查询为准).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07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水利局查询为准).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工程师的条件).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
7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三 其它
1 申请人的 三类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由项目组其他人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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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至少含2018年
9、
10、11月)
4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际贸易大厦9楼 联系人:顾女士
电话:0572-2275856 传真:0572-2275853 1.1.4 项目名称 湖州市梅东圩区整治工程(闸站部分) 1.1.5 建设地点 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 1.1.6 现场管理机构 湖州市 1.1.7 设计人 湖州南太湖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1.1.8 监理人 /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北红旗水闸、大红旗闸站、姚家坝闸站、小梅港涵闸工程.700ZLB-160轴流泵2台、900ZLB-160立式轴流泵2台、900QGL-125贯流泵1台,装机总容量490KW.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 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3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 财务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少于 / 万元 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信誉要求:良好 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并承担费用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月29 日9时30(北京时间,下同) 续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3.3 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