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15 |
(二)抓好培训,提高技能,增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竞争力 7.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按照 政府主导、个人自愿、城乡一体、免费参加 的基本要求,由区双拥办、区教委等部门联合举办电气焊、计算机操作等职业技能免费培训班,提高其自谋职业能力;
鼓励退役士兵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技能培训学习和高考辅导班,按相关政策给予学费减免,家庭困难的可提供学期生活费资助. 8.鼓励进正规院校学习深造.凡持正规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参加全脱产学习的,经区安置办注册备案,视为自主就业,享受自主就业相关政策;
学习期满后,凭毕业证书,给予5000元的奖励.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助或者补贴. 9.鼓励相关单位接收退役士兵.鼓励区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退役士兵,每接收安置一名退役士兵区财政向接收单位支付6000元奖励金.招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 签合同、发工资、上保险 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申请享受1年至5年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含自主就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最长达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落实政策,搭建平台,积极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10.增发义务兵优待金.严格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按照北京市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保证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同时对从我区入伍的义务兵,优待金在全市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增发一万元经济补助金. 11.调整进藏兵优待金发放办法.随着军队现代化改革进程推进,部队换防频繁,入伍时不是进藏兵的可能因换防进入到藏区服役.为保证进藏兵优抚待遇更加科学合理,根据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拟将原按年度计发调整为按实际在藏区服役的月份补发(补发部分列入到下一年度预算并发放). 12.将义务兵家庭纳入 两节 慰问范围.关心关爱军人家庭,进一步增强军人荣誉感,每年 八一 、 春节 期间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拥军优属活动,门头沟籍的义务兵在两年服役期间每人每节发放不低于500元标准的慰问品( 两节 共计每人1000元),所需经费由各镇街纳入财政预算并组织实施. 13.发放待分配期间生活费.做好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费发放工作.按照当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共发放 6个月待分配期间生活费. 14.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根据上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调整我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进藏服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普通义务兵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加2倍发放,每年适时进行调整. 15.落实相关经济补助.落实《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京民安发[2012]142号)规定,给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部队规定退役时间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市统计局发布为准)的2倍).士官在义务兵补助标准的基础上,选改士官后服役时间增加1年,增发5%.获得中央军委、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获一等功增发15%,荣获二等功增发10%,荣获三等功增发5%.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士官可享受中央和北京市相关配套优惠政策.加大退役士兵的补助力度,将当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部纳入 两节 慰问范围. 16.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利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搭建信息网络平台,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提供创业指导、项目推荐和政策咨询,对残疾、家庭生活困难、 零就业家庭 等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援助和重点帮扶. 17.保障农村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