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15 |
一、检查目的 检查各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标准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督促各区落实2018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节能 各区(开发区)落实《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通知》(武城建规〔2017〕8号)情况,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推进情况,以及严格建筑节能监管、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措施和实际效果.
(二)绿色建筑 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省、市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和政策情况,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过程的监督,在工程验收时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相关要求情况,推进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示范、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和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情况,绿色建筑星级评价以及各区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情况等.
(三)装配式建筑 落实市城建委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城建规(2018)2号)和《市城建委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的通知》(武城建规(2017)75号)的执行情况,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试点示范和产业基地建设情况.
(四)新型墙材和绿色建材 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标准化监管,开展预拌混凝土(砂浆)站点绿色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辖区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要有明细清单),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使用情况;
工地现场 禁现 及查处情况;
新型墙材认定推广应用和绿色建材星级评价情况.
(五)专项基金 各新城区(除东西湖区)执行《市城建委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13]130号)和《市财政局 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武财综[2012]62号)的情况,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清算工作的情况.
(六)监督检查情况 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预拌混凝土(砂浆)质量行为、工地 禁现 监督检查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及行政处罚情况(查阅台账资料). 2017年度省、市、区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下发执法建议书的工程整改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组织方式
(一)自查阶段(2018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各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项目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标准和政策情况按附表
1、2的要求开展自查,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做到全覆盖.
(二)抽查阶段(2018年7月20日至8月5日) 各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督查工作内容进行自查,填报附表3-附表11,并按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