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15 |
第一节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高州市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处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现行相关工程的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及以上.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协议书;
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修正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5、专用条款;
6、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 6.2 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
邮箱:电子
邮箱:
第二节 《通用条款》 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包括《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上册)《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文件: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文件. 1.1.1.5投标文件附件:指附在投标文件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文件附件. 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