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15 |
2、承包人交纳的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完成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六、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1.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2.本项目承包方全垫支,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 3. 结算办法:合同价即为结算价.除甲方增(减)变更和不可抗力外的因素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七、双方代表 发包人委派 为业主现场代表;
承包人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法定因素外不得变更.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文件均以其代表签字认可为准.
八、安全生产及廉政建设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协议书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及廉政合同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按期交付施工场地,由此延误承包人工期的责任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未按期进行期中支付或最后支付,未付款不计利息.
(二)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已实施的工程不支付工程款.
2、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的分包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