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07-15

8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

9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踏勘要求: 报名截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11 项目负责人面试: 项目负责人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或未参加面试,得0分.

12 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采购人提供3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采购人. 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供应商须知

一、适用定义: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一) 采购人 系指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李家街道办事处.

(二) 供应商 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货商.

(三) 采购代理人 系指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 合同 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五) 货物 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

(六)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等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二、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李家街道锦虹社区居家和养老服务示范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李家街道锦虹社区居家和养老服务示范中心运营服务 一项(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及要求).

(二)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5年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采购人名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李家街道办事处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2.供应商须具有2013年10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不低于三份(业绩以合同为准). 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四)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供应商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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