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15 |
商务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开标信封、保密信封各1份. 施工部分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6包: 资格审查文件1包;
开标信封1包;
保密信封1包;
设计部分投标文件2包;
施工部分投标文件1包. 要求提供的电子文件光盘必须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可编辑. 中标单位另行提交一式四份全套投标文件(含电子文件). 4.1.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日程信息公布. 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进行投标登记,具体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等原因不能成功报名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4.1.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开标信封、设计商务文件、施工投标文件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1 评标委员会人数 分设计组评委、施工组评委,资格审查由施工组评委评审. 设计组评委:共5人,业主代表1名,4名社会专家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施工组评委:共5人,业主代表1名,4名社会专家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3 履约担保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担保.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招标人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施工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8.2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 腐败行为 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 欺诈行为 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8.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人数为零. 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
9 电子招标投标 否.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10.1 保修期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10.2 项目中涉及政府采购说明 按法律法规必须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标人认为有个别专业工程必须进行政府采购,则由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采购费用在本项目建安工程费合同价款中相应扣除.采购工程的总包管理协调费包含在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价中,总承包单位不另计总包管理协调费.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如招标人无补偿未中标人设计成果,则无权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内容.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9 踏勘现场 1.9.1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实地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9.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同意:其及其代表进入项目现场,即表示招标人已经尽了提醒义务,投标人及其代表已经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可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所有因素,但仍然愿意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并认为已做了足够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