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15 |
没有累计流量计的,按监测的瞬时排放量(均值)和年生产时间进行核算;
没有废水流量监测而有废水污染物监测的,可按水平衡测算出的废水排放量和平均浓度进行核算.
(三)产排污系数法使用要求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核算污染物排放量.未经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同意,原则上不得采用其他产排污系数或经验系数. 地方普查机构组织制定的产排污系数,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使用. 图1工业源报表填报索引示意 园区普查技术规定 为指导全国园区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 明确园区普查的具体对象、范围、内容,指导园区普查报表填报.
二、对象与范围 普查对象为国家级、省级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包括国家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和其他类型开发区;
省级批准的各类开发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示范区、高新区等. 若发现清查遗漏的普查对象,应纳入普查,并及时报告县(区、市、旗)普查机构;
各级普查机构应将此类情况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