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15 |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自检条件及检测检验仪器
5 4.
1 自检条件
5 4.2 检测检验仪器
6 5 自检要求
6 6 流程要求
6 7 编制记录要求
6 8 安全要求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自检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书―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9 附录c(规范性附录)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书―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38 附录D(规范性附录)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
68 附录E(规范性附录)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书―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86 附录F(规范性附录)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100 附录G(规范性附录)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书
112 附录H(规范性附录)液压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
132 附录I(规范性附录)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书
142 附录J(规范性附录)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
157 参考文献
168 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其它类型电梯在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和维护保养过程中,施工单位进行自检时必须记录和测量的内容,并应在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提供给检验检测机构审核.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北京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北京市海淀区特种设备检测所、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广日电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北京星玛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苏东南液压电梯有限公司、苏州科达液压电梯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北京捷特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艳梅、王小轮、赵芳、韩志国、赵克凡、张绪鹏、陈立鹏、池建文、黄凯、张惟京、郭宝兴、杜力. 引言为了规范北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工程和电梯维护保养工程的自检,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检验规程,制定本标准. 由于目前北京市各电梯施工单位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及维护保养的自检内容、记录格式不统一,而国家和北京市电梯的各个标准中也没有相应的规定,致使电梯施工单位的自检质量参差不齐,直接影响到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工程质量和电梯的运行质量.因此,为了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制订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和维护保养自检方面的地方标准具有极大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制定本标准,能够统一目前北京市各电梯施工单位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及维护保养工程中的自检规则、自检要求、自检项目、自检记录内容及格式.通过本标准的实施,能提高电梯施工单位的自检质量,同时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和维护保养工程的自检条件及检测检验仪器、自检要求、流程要求、编制报告书要求、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其它类型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和维护保养的自检.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