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5 |
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塑料制品制造-其他 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详细踏勘、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范和庆云县环保局有关要求,对该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分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项目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的建设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 鼓励类 限制类 和 淘汰类 范畴内,因此,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同时,该项目已经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 2018-371423-41-03-066276 ,由以上分析可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满足 三线一单 的要求,相关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内容 结论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优化方案》可知,庆云县共有2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 (1)庆云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德州市庆云县,重要水源涵养功能,保护对象为湖泊水面和周边植被.拐点坐标为①117°31′9.6″E37°51′38.9″N;
②117°31′17.8″E37°51′45.1″N;
③117°31′16.6″E37°52′22.3″N;
④117°29′49.9″E37°52′19.5″N;
⑤117°29′48.4″E37°51′36.5″N. (2)南侯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德州市庆云县,水源涵养重要性较高,保护目标为湖泊水面及周边植被.拐点坐标为①117°21′43″E37°41′31″N;
②117°22′19″E37°41′38″N;
③117°21′59″E37°42′22″N;
④117°21′22″E37°42′11″N.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河滨路与瑞特路交叉口北50米,未涉及以上生态红线区域范围,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该项目生活用水取自庆云县市政供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
生产用电由市政供电提供.项目整体资源消耗不大,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项目建设在资源利用上合理. 环境质量底线 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庆云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负面清单 项目为电缆保护管生产制造项目,不在《德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德政字[2017]34号)所列建设项目负面清单范畴.负面清单具体分析详见表2. 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德政字[2017]34号)的相关分析见下表. 表2 项目与德政字[2017]34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基本原则 项目情况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以下9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化工石化项目;